法学院赴夏津县雷集镇开展法律宣讲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2日 08:19
法学院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积极发挥教师党员专业优势服务地方,扎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5月21日上午,在学校科研处统一协调,我校夏津驻村挂职第一书记的大力支持下,法学院组织法学专业党员教师赴夏津县雷集镇开展法律宣讲活动。
毕京福老师宣讲的题目是“农村婚姻家庭常见纠纷法律适用”。他结合实务工作经验,分析了常见的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类型,从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解除三个方面,结合相关案例,以案说法,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阐释了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
孙桂燕老师宣讲的题目是“农村基层群众民主自治法律政策解读”。她结合当下农村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开展的实际情况,讲解了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历史和发展历程,阐释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缘起以及现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理解适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