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1日,德州市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初任培训在德州市司法局举行。德州学院法学院毕京福老师受聘为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对检察机关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巡回检察、法律文书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11项情形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