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员责任区管理办法
法学院党员责任区管理办法
根据《中共德州学院委员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及关于搭建主题教育实践平台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法学院党总支根据本院部基层组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员责任区管理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岗位与工作责任范围相属、相关、相近原则,对我院教师、学生支部责任区,具体负责对责任区内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纪律、安全、卫生等育人环境创设、指导与监督,推进院部形成有专业特色的良好政治生态、文化生态、教育生态。
二、责任区划分
第一教师支部:负责对院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及行政管理学系教学范围内的课程思政建设、意识形态、纪律、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进行引领、指导与监督。
第二教师支部:负责对相关办公场所及法学系教学场所范围内的课程思政建设、意识形态、纪律、安全工作、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等工作进行引领、指导与监督。
第一、第二学生支部:对本院部教室、宿舍范围内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纪律、安全管理、卫生等工作进行引领、指导与监督。
三、具体管理措施
各支部根据本支部负责责任区、党员情况,设立党员示范岗,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体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安全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服务或纪律、卫生等工作的突击、带头和引领作用。
各支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形成初步结论。通过积极建议、及时提醒、帮助整改等手段,不断提高责任区的教育生态环境的美育功能。
党总支每学期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并汇总检查结果,形成初步结论,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形成相关决议,积极完善本院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长效机制和实际效果。
四、宣传工作
1.在各责任区明显位置设置“党员责任区”标识牌:如“法学院第一教师支部责任区”、“法学院学生支部责任区”等。
2.通过网站、微信群公示责任区划分、监督电话、邮箱等,欢迎和接受师生群众监督。
法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