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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收费管理相关文件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1日 17:21    

关于印发《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

为保证学分制改革的规范、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山东省普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等文件要求,学校拟订了《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及《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该办法及标准已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准(鲁价费函〔2017〕50号),有效期自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现将已经上级批准的《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



办法》、《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德 州 学 院

                          2017年11月22日

























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分制教学改革,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受教育者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选课为前提,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

专业注册学费是指按照规定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是指以专业学分为计算基础收取的学费。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学分制收费仅限于按照有关规定学生应当缴纳的学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住宿费等收取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专业注册学费由学校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专业的生均培养成本、学生需求情况及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报省有关部门核准后执行。

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基本学费总额-专业基本学分数×100)÷基本修业年限

年度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第六条 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学费标准为100元。

第三章 学费缴纳及结算

第七条 学生缴纳费用采取银行批量代扣、刷卡缴费、银行缴费、网上缴费等形式,原则上不收取现金。

第八条 学生应于每学年秋季开学前,按不同专业的年度专业注册学费与年度平均学分学费总额预缴学费。超过年度专业注册学费部分为预缴的课程学分学费。

第九条 学生在缴清年度专业注册学费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选课资格;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预缴的学分学费额度进行自主选课。

第十条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能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须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取得注册和选课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或修读其专业计划以外的课程,按实际修读课程学分计收学分学费,在主修专业基本学制期限内免收专业注册学费,超出主修专业基本学制期限的按本办法规定标准收取年度专业注册学费。

第十二条 学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应当重修;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的,也可申请重修。重修课程按实际重修学分缴纳学费。

第十三条 在校期间转专业的学生,转入专业的注册学费与原专业不一致的,从转入学期起,按转入年级专业的注册学费标准收取:转入年级专业的注册学费低于原专业的,差额部分转为下学年专业注册学费;转入年级专业的注册学费高于原专业的,按差额补交专业注册学费。

学生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退;完成转入年级专业教学计划需补修的课程,按实际补修课程收取学分学费。

第十四条 学生因故终止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结算年度专业注册学费,按实际修读课程学分结算学分学费。

第十五条 学生因故中断学业休学、保留学籍的,参照终止学业规定结算相关费用。学生停学期间,不再缴纳学费。学生复学后,执行就读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生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年限缴纳专业注册学费。

第十七条 新生因故取消入学资格的,退还已缴学费。

第十八条 已结业离校的学生重修课程,只收取学分学费,并于选课前缴纳。

第十九条 每年5月份结算一次本学年度的学分学费,应补缴的学费6月底之前缴齐,应退回的学费6月底之前退回或直接抵顶下学年学费。因故未按时缴足学费的学生,应于毕业、结业、肄业离校前缴清。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条 财务处与教务处按上级有关要求共同拟定收费标准及实施办法,并按规定程序报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 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新生录取,学生选课,毕业生离校,学籍异动,学生贷款,学费缴、免、缓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财务处向学生及有关管理部门开放学生缴费信息系统,组织好学费的收取、学生贷款结算等工作,及时汇总统计、反映学费缴纳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加强对学生缴费的宣传引导,及时向学生传递缴费信息,负责未缴清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协助学生工作处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校际交流、交换学生,按照校际合作等有关协议缴纳学费。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级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开始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德州学院学分制收费标准


专业分类

学科门类

具体专业

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毕业学分

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文史类

法学类

法学类

法学

4

160

100

400

2

80

100

400

法律事务

3

120

100

40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思想政治教育

4

160

100

400

历史学类

历史学类

历史学

4

160

100

400

文学类

外国语言

文学类

俄语、日语、英语、商务英语

4

160

100

400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学

4

160

100

400

中国语言

文学类

汉语国际教育

4

160

100

400

汉语言文学

4

160

100

400

2

80

100

400

教育学类

教育学类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

4

160

100

400

英语教育、语文教育、学前教育

3

120

100

400

小学教育

2

80

100

400

理工农类

工学类

材料类

材料化学

4

170

100

650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170

100

65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126

100

700




专业分类

学科门类

具体专业

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毕业学分

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理工农类


工学类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生物制药

4

170

100

650

自动化类

自动化

4

170

100

650

能源动力类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170

100

650

化工与制药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4

170

100

650

应用化工技术

3

126

100

700

环境科学与

工程类

环境工程

4

170

100

650

机械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

4

170

100

65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126

100

700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

4

170

100

65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26

100

700

食品科学与

工程类

食品质量与安全

4

170

100

650


纺织类


纺织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4

170

100

650

服装设计与工程

4

170

100

650

2

85

100

650

现代纺织技术

3

126

100

700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

4

170

100

650

2

85

100

650

建筑类

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4

170

100

650




专业分类

学科门类

具体专业

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毕业学分

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理工农类

理学类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4

170

100

650

化学类

化学

4

170

100

650

生物科学类

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4

170

100

650

生物科学

2

85

100

650

数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4

170

100

650

物理学类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4

170

100

650

心理学类

应用心理学

4

170

100

650

统计学类

应用统计学

4

170

100

650

农学类

植物生产类

园艺

4

170

100

650

园艺技术

3

126

100

700

动物生产类

动物科学

4

170

100

650

经济学类

经济学类

经济统计学

4

160

100

900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160

100

900

3

120

100

900

管理学类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

4

160

100

900

会计

3

120

100

900

工商管理、会计学

2

80

100

900

公共管理类

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

4

160

100

900

公共事务管理

3

120

100

900

管理科学与

工程类

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160

100

900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

3

120

100

900




专业分类

学科门类

具体专业

基本修业年限

基本毕业学分

学分学费标准(元/学分)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理工农类

教育学中的体育学类

体育学类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

4

160

100

900

体育教育

3

120

100

900

医学类

医学类

护理学类

护理学

4

170

100

1650

2

85

100

1650

口腔医学技术、护理

3

126

100

1700

艺术类

艺术

学类

美术学类

美术学

4

160

100

4800

美术教育

3

120

100

4800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4

160

100

48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120

100

4800

音乐与舞蹈学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

4

160

100

4800

音乐教育

3

120

100

4800


注:新增专业参照同类专业学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