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学院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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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07日 15:36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院党总支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加强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以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根据德州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各中层单位党总支(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精神,结合法学院工作实际,经院党总支委会集体研究,特修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是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保证;是发挥“关键少数”领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带动全体党员积极学习,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的重要举措。

(二)党总支中心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养党员干部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院的改革、创新和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大胆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二、党总支中心组的组成与管理

(一)党总支中心组由主要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安排所属党支部书记其他相关党员干部参加扩大学习。

(二)党总支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组长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职责。

(三)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由宣传委员担任,名单报学校党委宣传部备案。学习秘书承担牵头汇总职责,协助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做好学习记录、总结、宣传,并负责理论学习的时间、地点、人员的协调、落实和考勤等工作。

三、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与要求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新时代发展理念、治国方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教育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学习新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三)结合学院发展实际需要,认真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等方面知识和其他最新知识成果,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四)理论学习突出“抓党建促中心”,加强学院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相融合,提高学院领导班子决策水平,提高学院办学能力。

四、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时间与组织形式

(一)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至少一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每学年不少于12次,每次学习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讨论、总结;如与学校其他会议、活动冲突,应自行调整,但必须保证学习时间。

(二)党总支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为主要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自学。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中心组要定期检查成员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

(三)集中学习期间,要根据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研究讨论学院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实践,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集体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以培训、辅导或组织观摩录像等形式进行,并做到四结合:

1.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根据中心组成员都有较强阅读和单独研究能力的特点,中心组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读书心得,年终交组长审阅。

2.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紧紧围绕宣传思想工作,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并在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3.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要以理论为主,要从理论的高度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进行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要用理论去指导工作实践,要在学习理论过程中注意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联系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实践,联系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联系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以强化理论指导下的工作实践,丰富工作实践,提高理论素养,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

4.学习政策法规与学习教育行政管理业务相结合。要把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作为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从思想上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意义的认识,明确目的,促使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理论指导业务学习和工作,以自身的业务实践进一步加深自己对理论的认识与理解,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五、加强对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与检查

(一)学院党政领导要带头参加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党总支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

(二)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及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校改革、创新和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三)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及时补课。学习秘书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学习纪要。

(四)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管理。建立党总支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档案,做到组织学习有考勤、集体讨论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根据学习具体要求,学期末对中心组成员进行考核,对每个成员的考勤和考核情况予以公布。

(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报、检查和考核。党总支中心组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学习情况,并及时报告党总支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收获。

以上规定经院党总支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中心组各成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法学院党总支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