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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专题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文件精神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0日 09:43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3月8日,法学院组织各教研室教师专题进行讨论学习,学院负责人对《意见》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

大家认真研读《意见》原文结合自身所教授的课程和研究方向谈心得体会。法学院副院长杨振生博士表示: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深化法学理论研究,对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加强涉外仲裁的学习和研究;要勤勉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学院副教授徐丽红认为:课程的研习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地方院校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巩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教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通过专题会议研讨,与会教师一致认为,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教书育人过程中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注重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厚德明法、求实创新,不断促进学院高质量发展。